数字金额转换为中文大写形式 · 适用于合同、发票等正式场合
中文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。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"郭桓案"而发布法令,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"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百、千"改为"壹、贰、叁、肆、伍、陆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(陌)、仟(阡)"等复杂的汉字,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。后来"陌"和"阡"被改写成"佰、仟",并一直使用到现在。
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,如壹、贰、叁、肆、伍、陆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佰、仟、万、亿、元、角、分、零、整(正)等字样。不得用一、二(两)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、毛、另(或0)填写,不得自造简化字。
阿拉伯数字中有"0"时的书写规则:
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"元"为止的,在"元"之后,应写"整"(或"正")字。在"角"之后,可以不写"整"(或"正")字。大写金额数字有"分"的,"分"后面不写"整"(或"正")字。